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醫院改革 > 衛生部關于開展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衛醫政發〔2009〕116號】
發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時間:2018-05-21
衛生部關于開展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
衛醫政發〔2009〕116號
來源: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司官網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有關要求,我部決定在北京等12個省(直轄市)部分醫院開展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現將《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試點省(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和試點醫院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組織實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鼓勵非試點省和相關醫院積極申請參與試點工作。請各試點省(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于2009年12月15日前將本轄區試點醫院名單和各試點醫院擬承擔臨床路徑試點專業報我部醫政司。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情況,參照我部《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本轄區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各地試點工作情況請及時報我部。
聯 系 人:衛生部醫政司 胡瑞榮、馬旭東、焦雅輝
聯系電話:010-68792840、68792825、68792097
衛生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