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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時間:2018-05-21
衛生部印發醫院實施優質護理服務
工作標準(試行)
衛醫政發〔2010〕108號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工作部署,全面加強醫院臨床護理工作,深入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活動,為患者提供安全、優質、滿意的護理服務,衛生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醫院實施優質護理服務工作標準(試行)》(以下簡稱《工作標準》)?,F將《工作標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級各類醫院要按照要求,扎實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到2010年底,所有三級醫院必須啟動開展優質護理服務,并在2011年全面推進優質護理服務,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各級各類醫院要深化“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認真落實《工作標準》,保證工作進度,切實把優質護理服務工作做實做細。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工作標準》,指導轄區內醫院開展優質護理服務,注重工作實效,確保優質護理服務的有效落實。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轄區內醫院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的督導檢查,并將《工作標準》納入到對醫院的評價考核內容中,嚴格按照工作進度和工作標準進行督導評估,保證工作效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