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將齊齊哈爾市等七個城市列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聯系示范點的復函
發改辦價格〔2016〕1934號
來源:和訊新聞網
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山東、重慶、陜西?。ㄊ校┌l展改革委、物價局:
你們分別報來關于申請將有關城市列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工作聯系示范點的請示均悉。經研究,同意將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浙江省杭州市、安徽省滁州市、福建省三明市、山東省青島市、重慶市、陜西省寶雞市等七個城市列為我委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聯系示范點?,F就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認真做好聯系示范點組織推進工作。有關省市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聯系示范點城市改革的支持,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協調,建立跨部門工作機制,強化政策聯動,協同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
二、因地制宜制定聯系示范點改革工作方案。聯系示范點城市價格主管部門要在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和所在城市市委、市政府領導下,與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進一步充實調配力量,健全工作機制,扎實做好改革工作。要在深入研究、摸清情況的基礎上,制定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工作方案,提出推進改革的具體措施。工作方案形成后,及時報備我委(價格司)。
三、積極探索可推廣可復制的改革經驗。要尊重基層首創精神,鼓勵探索創新,先行先試。聯系示范點城市要結合當地實際,突出本地區改革特色,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示范帶頭作用。
四、跟蹤指導聯系示范點城市改革。我委將加強對聯系示范點改革的指導,及時評估總結改革經驗,加強聯系示范點之間交流。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在推進本地區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同時,要重點加強對聯系示范點改革的督促指導,對好措施、好做法、好經驗要及時總結評估,大力推廣,推動改革不斷深入。
特此函復。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6年8月30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