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醫院改革 > 關于增加上海等7省(區、市)開展綜合醫改試點的函 【國醫改函〔2016〕1 號】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
關于增加上海等 7 省(區、市)開展綜合醫改試點的函
國醫改函〔2016〕1 號
來源:國家衛計委體制改革司官網
上海市、浙江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改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拓展深化綜合醫改試點成效,結合各省(區、市)制定綜合醫改試點工作方案的情況,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決 定新增上海市、浙江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開展綜合醫改試點。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綜合醫改試點工作
2015 年,江蘇、安徽、福建、青海4 省率先開展省級綜合醫改試點,在公立醫院改革、分級診療等方面加強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經驗,對全局的示 范帶頭作用凸顯,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的開局。以省域為單位推進綜合改 革,對于推動醫改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是探索經驗、完善政策、推動 落實的有力抓手。新增試點省份要充分認識開展綜合醫改試點的重要性 和緊迫性,強化責任意識、問題意識、攻堅意識,建立健全強有力的醫改組 織領導體制和工作推進機制,充分發揮醫改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建 立醫療、醫保、醫藥統一的管理體制,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率先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突破,加快形成符合實際、可推廣、可復制的改革經驗和模式,推動醫改工作從試點探索、單項突破逐步轉向系統配套、全面推進。
二、突出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各試點省份要充分借鑒首批試點省的改革經驗,堅持目標和問題雙導 向,以人民群眾得實惠、醫務人員受鼓舞、黨和政府得民心為標準,緊緊圍繞 事關醫改全局、涉及重大利益調整、亟需探索突破的改革“硬骨頭”,聚焦深 層次體制機制改革,集中力量攻堅突破。要強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整體配套推進醫改試點,充分發揮各項改革政策的疊加效應。要注重頂 層設計與基層首創相結合,對于國家層面明確的綜合醫改重點任務要堅決推 進,并在全省(區、市)范圍內推廣;對于暫時條件不成熟、把握不準的問題,可選擇部分地區先行試點,積累經驗后逐步推開,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推進。
三、抓好改革政策措施落地
省級人民政府要對綜合醫改試點負主要責任,盡快在全省啟動部署綜 合醫改試點工作。要按照各省(區、市)確定的綜合醫改試點總體方案要求, 統籌謀劃、及時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做好改革措施的銜接。要緊扣改革目標,對改革任務進行細化實化和年度分解,將醫改納入對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提高綜合醫改方案執行力。加大工作督查力度,動態監測重點改革任務進展 情況,定期開展專項督導,強化對試點效果的考核評估,建立改革進展情況通 報和問責機制。加強醫政策解讀,加大改革試點正面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和各方預期,營造推進改革的良好氛圍。
國務院醫改辦要密切跟蹤試點工作進展,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建 立與試點省份上下貫通、與相關部門橫向聯動的督察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醫 改咨詢專家的作用,及時總結推廣改革經驗做法,指導地方研究解決試點中 出現的重要問題。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大政策、技術支持和指導力度,鼓勵試點省份先行先試,給予更大改革空間。各試點省份和相關 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重要事項及時報國務院醫改辦。
附件:20170922173114_267.pdf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增加上海等 7 省(區、市) 開展綜合醫改試點的函
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
(國家衛生計生委代章)
2016 年 5 月 5 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