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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時間:2017-12-02
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的通知
衛規財發[2010]64號
本文源自國家衛計委規劃財務司官網:
http://www.nhfpc.gov.cn/mohghcws/s3577/201007/48124.shtml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糾風辦、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監察廳局、財政廳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藥品監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糾風辦、發展改革委、監察局、財務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2001年11月,國務院6部門印發了《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規范(試行)》(衛規財發〔2001〕308號)(以下簡稱《工作規范》)。10年來,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為進一步規范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我們對《工作規范》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衛生部
國務院糾正不正之風辦公室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監察部
財政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七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