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其他領域 > 關于印發《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標準(試行)》的通知【衛科教發〔2012〕48號】
發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時間:2017-12-04
關于印發《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標準
(試行)》的通知
衛科教發〔2012〕48號
本文源自衛生部官網:
http://www.nhfpc.gov.cn/zwgkzt/pkjjy1/201207/55508.shtml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教育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教育局,衛生部直屬有關單位,教育部直屬有關高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規范并加快全科醫生培養,衛生部、教育部組織制定了《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標準(試行)》,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貫徹執行。為做好標準的實施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省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結合本地區全科醫學人才培養需求和培養能力,科學編制本省(區、市)年度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計劃和中長期培養規劃,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培養計劃報衛生部和教育部備案。
二、各省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主動協調有關部門,落實培養經費、培訓期間人員管理等保障政策,加強全科醫生培養能力建設,確保培養工作順利實施。
三、各省級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培養單位,應當建立和完善包括招錄、培養、管理、考核、學位授予等環節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強化培養過程管理,確保培養質量。
2012年7月2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