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時間:2017-12-03
關于印發《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
碩士專業學位的試行辦法》的通知
學位[2015]10號
本文源自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kyzx/zcdh/201506/20150618/1482124339.html
有關學位授予單位:
為完善臨床醫師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獲得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有效途徑,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博士學位的規定》(學位〔1998〕54號)和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教研〔2014〕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試行辦法》。同時廢止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關于下達《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試行辦法》(學位〔1998〕6號)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試行辦法》(學位〔1999〕36號)中的相關內容。本通知發布之前,已經通過學位授予單位資格審核的申請人,仍然按原規定管理。
請有關學位授予單位,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細則,確保學位授予質量。
附件:《關于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的試行辦法》.docx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2015年5月29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