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其他領域 > 關于印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10〕26號】
發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時間:2017-12-04
關于印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
制度》的通知
財會〔2010〕26號
本文源自安徽省財政廳官網:
http://www.ahcz.gov.cn/portal/zwgk/zcfg/fggz/1298909098762180.htm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需要,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點,我們制定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會計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財政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