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其他領域 > 關于印發《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衛農衛發〔2011〕61 號】
發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時間:2017-12-04
衛生部等5部門關于印發《鄉鎮衛生院
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衛農衛發〔2011〕61 號
本文源自國家衛計委官網:
http://www.nhfpc.gov.cn/zwgk/wtwj/201304/aee238407a984102ad51619065210902.shtml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農業(農牧、農林)廳(局、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鄉鎮衛生院管理,完善和發揮其功能,更好地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經濟、便捷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現將《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衛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