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切實做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
提升工程督查評估工作的通知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4]113號
本文源自快易捷藥品交易官網:
http://www.yp900.com/News_86031.htm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督查評估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醫政發[2014]17號)精神,切實做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簡稱“提升工程”)督查評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督查評估工作。開展督查評估工作是推動提升工程重點任務落實、確保國務院“十二五”期間深化醫改有關基層中醫藥工作目標順利完成的有效手段,也是全國中醫藥系統踐行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國務院全面督查決策部署的具體行動,要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從事業發展大局出發,充分認識開展督查評估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抓落實放到與抓決策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實履行工作職責,扎實完成工作任務,保證督查評估工作效果。
二、明確督查評估工作重點。本次督查評估的重點是:提升工程組織領導情況,基層中醫藥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配備和服務提供情況,提升工程重點項目執行情況,本地區對提升工程投入情況。
三、把握督查評估主要環節。
(一)要依據提升工程督查評估方案和細則,制定本省(區、市)工作方案和督查評估實施細則。
(二)要選派責任心強、嚴謹細致、業務精通、敢于動真碰硬的人員參加督查評估,加強人員培訓,使他們了解督查評估工作目的、內容、任務、流程和有關要求,保證督查評估質量。
(三)要確保督查評估覆蓋面。市(地)要督查評估轄區內每個縣(市、區);省(市、區)要督查評估轄區內每個市(地)至少30%的縣(市、區),好、中、差的縣(市、區)要各占三分之一;每個縣(市、區)至少要檢查4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4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或村衛生室。受檢縣(市、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確定,應采取自我推薦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
(四)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受檢地區工作,各省(區、市)對轄區內每個市(地)、各市(地)對轄區內每個縣(市、區)的督查評估都要評定等次、做出排名。
四、建立督查評估工作制度。
(一)臺帳制。要對50項具體指標進行“對帳盤點”,已經落實的查效果,正在落實的查進度,沒有落實的查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見。
(二)通報制。要將督查評估結果及時通報,抓得好的要通報表揚,宣傳典型經驗和做法;抓得不好的要進行通報批評。
(三)獎懲制。要將督查評估結果作為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項目分配、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對進展緩慢、工作不力的地區要進行約談。
五、嚴格遵守督查評估工作紀律。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不得安排超標準接待,不得收受禮品禮金,厲行節約,減輕基層負擔,提高督查評估工作效率。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作為督查評估工作的牽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對本地區督查評估工作負總責。要責成專門的處室和人員,負責有關工作任務的落實和組織協調工作。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主動溝通和協調配合,建立聯合部署、聯合督查、聯合推動的工作機制。
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務必于2014年7月20日、9月10日前,分別將本省(區、市)督查評估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督查評估報告(主要內容見附件)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聯系人:程強 孟慶彬
電話:010—59957816 59957765 59957693(傳真)
郵箱:yizhengsierchu@126.com
附件:省(區、市)督查評估報告主要內容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省(區、市)督查評估報告主要內容
一、督查評估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二、提升工程目標任務落實情況:包括基層中醫藥政策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配備和服務提供情況、提升工程重點項目執行情況、本地區對提升工程投入情況,有關數據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三、基層好的做法和經驗;
四、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五、完善基層中醫藥工作政策機制的意見和建議;
六、各市(地)、各縣(市、區)督查評估等次和排名。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