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
實施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
國衛辦醫發〔2015〕33號
本文源自國家衛計委醫政醫管局官網:
http://www.nhfpc.gov.cn/yzygj/s3593g/201506/cbe5494282d24e97a001e81e0325e1b1.shtml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指導地方做好《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取得預期效果,我們制定了《<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5—2017年)》。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15年5月29日
《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
實施方案(2015—2017年)
為確保《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取得實際效果,有效改善人民群眾看病就醫體驗,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以《行動計劃》為綱領。按照《行動計劃》要求,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下同)進一步細化實施方案,醫療機構落實和創新各項措施。
(二)以問題為導向。根據當地醫療服務薄弱環節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問題,有針對性地確定年度改善醫療服務主題和重點工作,同時統籌落實其他各項行動計劃。
(三)以醫務人員積極性與人民群眾滿意度為評判標準。充分發揮醫務人員主觀能動性,為改善醫療服務建言獻策,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更好地服務于患者,提升人民群眾對醫療服務的滿意度。
(四)以改善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為目標。圍繞便捷就醫、安全就醫、有效就醫、明白就醫,不斷提升醫療服務水平,使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明顯改善,醫患關系更加和諧。
二、職責分工
(一)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落實《行動計劃》組織實施工作;成立領導機構,確定責任部門;根據《行動計劃》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實施方案,確定年度主題和重點工作,指導醫療機構統籌推進落實《行動計劃》相關工作;發現先進典型,及時報送信息,協調新聞媒體宣傳報道。
(二)三級醫院:根據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關方案和要求,具體落實《行動計劃》各項措施;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和就診患者服務需求,創新改善醫療服務措施。各三級醫院每年必須落實《行動計劃》第1、3、5、6、7、9項,三年內逐步落實《行動計劃》第2、4、8項。
(三)其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根據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關方案和要求,結合本機構實際情況和就診患者服務需求,有針對性地落實改善醫療服務各項措施。
三、時間安排
(一)2015年工作安排。
1、2015年1月,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召開全國會議部署工作。
2、2015年2月—3月,組織集中宣傳報道,形成良好輿論氛圍。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部署落實工作。
3、2015年4月—5月,印發《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醫療機構部署落實改善醫療服務工作。
4、2015年6月—12月,醫療機構落實改善醫療服務工作。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局組織督導檢查,推進落實改善醫療服務工作。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發現先進典型,開展“優質服務示范醫院(科室、崗位、個人)”創建活動。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優質服務示范醫院(科室、崗位、個人)”宣傳報道。
(二)2016年工作安排
1、2016年1月,總結2015年度《行動計劃》落實情況。
2、2016年2月,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召開會議通報2015年度情況,部署2016年工作。對2015年度“優質服務示范醫院(科室、崗位、個人)”進行表揚,在全國會議上進行情況交流。
3、2016年3月—12月,醫療機構落實《行動計劃》。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多種形式的同行評價、社會評價,組織督導檢查,對《行動計劃》實施效果進行評估。繼續開展年度“優質服務示范醫院(科室、崗位、個人)”創建活動,發現先進典型,組織宣傳報道。
(三)2017年度工作安排
1、2017年1月,總結2016年度《行動計劃》落實情況。
2、2017年2月,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召開會議通報2016年度情況,部署2017年工作。對2016年度“優質服務示范醫院(科室、崗位、個人)”進行表揚,在全國會議上進行情況交流。
3、2017年3月—12月,醫療機構落實《行動計劃》。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同行評價、社會評價,組織督導檢查,對《行動計劃》實施效果進行評估。繼續開展年度“優質服務示范醫院(科室、崗位、個人)”創建活動,發現先進典型,組織宣傳報道。
4、2017年10月—12月,國家和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行動計劃》3年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召開總結會議,推廣先進經驗和先進典型,對3年中表現突出的“優質服務示范醫院(科室、崗位、個人)”進行表揚,部署改善醫療服務工作常態化。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加強對落實《行動計劃》的組織領導,做到機構落實、人員落實、職責落實;要按照《行動計劃》要求和本實施方案安排,結合當地和本機構實際情況,制訂有針對性的實施方案,明確年度主題、年度目標和年度計劃,建立考核評價機制,抓好各項任務措施的貫徹落實。
(二)要根據人民群眾反映最強烈的問題、醫療服務最薄弱的環節,確定改善醫療服務優先領域,明確落實《行動計劃》重點內容,做到提出一項、落實一項。對尚不具備開展條件的《行動計劃》內容,要納入中長期工作安排,逐步努力達到《行動計劃》要求。鼓勵各級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創新思路、創新舉措,在改善醫療服務和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方面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做法和先進經驗。
(三)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及時了解和跟進醫療機構落實《行動計劃》有關情況,善于發現好經驗、好典型,組織宣傳推廣,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提升整體醫療服務水平,同時增進社會各界對醫療衛生工作的尊重、理解和支持。
(四)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要在落實《行動計劃》過程中,不斷鞏固成果,同時積極借鑒其他地區和單位的好做法、好經驗,持續改進醫療服務。要根據醫務人員、人民群眾評價結果,不斷調整和完善有關措施,持續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形成改善醫療服務常態化、常規化。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