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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人:郭冰清 最后修改人:郭冰清 更新時間:2017-12-04
關于印發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實施意見
(試行)的通知
國衛科教發〔2016〕14號
本文源自國家衛計委科技教育司官網:
http://www.nhfpc.gov.cn/qjjys/s3593/201606/ac7465a778f24fcd9a47f7cec54a3974.shtml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財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7部門《關于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和6部門《關于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教研〔2014〕2號)等文件精神,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要求,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農村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規范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工作,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實施意見(試行)》,現印發給你們(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6年4月5日
(責任編輯:心若冰清)